引言
Join是SQL语句中的常用操作,良好的表结构能够将数据分散在不同的表中,使其符合某种范式,减少表冗余、更新容错等。而建立表和表之间关系的最佳方式就是Join操作。
SparkSQL作为大数据领域的SQL实现,自然也对Join操作做了不少优化,今天主要看一下在SparkSQL中对于Join,常见的3种实现。
Spark SQL中Join常用的实现
Broadcast Join
大家知道,在数据库的常见模型中(比如星型模型或者雪花模型),表一般分为两种:事实表和维度表。维度表一般指固定的、变动较少的表,例如联系人、物品种类等,一般数据有限。而事实表一般记录流水,比如销售清单等,通常随着时间的增长不断膨胀。
因为Join操作是对两个表中key值相同的记录进行连接,在SparkSQL中,对两个表做Join最直接的方式是先根据key分区,再在每个分区中把key值相同的记录拿出来做连接操作。但这样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shuffle,而shuffle在Spark中是比较耗时的操作,我们应该尽可能的设计Spark应用使其避免大量的shuffle。
当维度表和事实表进行Join操作时,为了避免shuffle,我们可以将大小有限的维度表的全部数据分发到每个节点上,供事实表使用。executor存储维度表的全部数据,一定程度上牺牲了空间,换取shuffle操作大量的耗时,这在SparkSQL中称作Broadcast Join,如下图所示:
Table B是较小的表,黑色表示将其广播到每个executor节点上,Table A的每个partition会通过block manager取到Table A的数据。根据每条记录的Join Key取到Table B中相对应的记录,根据Join Type进行操作。这个过程比较简单,不做赘述。
Broadcast Join的条件有以下几个:
- 被广播的表需要小于
spark.sql.autoBroadcastJoinThreshold
所配置的值,默认是10M (或者加了broadcast join的hint) - 基表不能被广播,比如 left outer join 时,只能广播右表
看起来广播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方案,但它有没有缺点呢?也很明显。这个方案只能用于广播较小的表,否则数据的冗余传输就远大于shuffle的开销;另外,广播时需要将被广播的表现collect到driver端,当频繁有广播出现时,对driver的内存也是一个考验。
Shuffle Hash Join
当一侧的表比较小时,我们选择将其广播出去以避免shuffle,提高性能。但因为被广播的表首先被collect到driver段,然后被冗余分发到每个executor上,所以当表比较大时,采用broadcast join会对driver端和executor端造成较大的压力。
但由于Spark是一个分布式的计算引擎,可以通过分区的形式将大批量的数据划分成n份较小的数据集进行并行计算。这种思想应用到Join上便是Shuffle Hash Join了。利用key相同必然分区相同的这个原理,SparkSQL将较大表的join分而治之,先将表划分成n个分区,再对两个表中相对应分区的数据分别进行Hash Join,这样即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driver广播一侧表的压力,也减少了executor端取整张被广播表的内存消耗。其原理如下图:
Shuffle Hash Join分为两步:
- 对两张表分别按照join keys进行重分区,即shuffle,目的是为了让有相同join keys值的记录分到对应的分区中
- 对对应分区中的数据进行join,此处先将小表分区构造为一张hash表,然后根据大表分区中记录的join keys值拿出来进行匹配
Shuffle Hash Join的条件有以下几个:
- 分区的平均大小不超过spark.sql.autoBroadcastJoinThreshold所配置的值,默认是10M
- 基表不能被广播,比如left outer join时,只能广播右表
- 一侧的表要明显小于另外一侧,小的一侧将被广播(明显小于的定义为3倍小,此处为经验值)
我们可以看到,在一定大小的表中,SparkSQL从时空结合的角度来看,将两个表进行重新分区,并且对小表中的分区进行hash化,从而完成join。在保持一定复杂度的基础上,尽量减少driver和executor的内存压力,提升了计算时的稳定性。
Sort Merge Join
上面介绍的两种实现对于一定大小的表比较适用,但当两个表都非常大时,显然无论适用哪种都会对计算内存造成很大压力。这是因为join时两者采取的都是hash join,是将一侧的数据完全加载到内存中,使用hash code取join keys值相等的记录进行连接。
当两个表都非常大时,SparkSQL采用了一种全新的方案来对表进行Join,即Sort Merge Join。这种实现方式不用将一侧数据全部加载后再进星hash join,但需要在join前将数据排序,如下图所示:
可以看到,首先将两张表按照join keys进行了重新shuffle,保证join keys值相同的记录会被分在相应的分区。分区后对每个分区内的数据进行排序,排序后再对相应的分区内的记录进行连接,如下图示:
看着很眼熟吧?也很简单,因为两个序列都是有序的,从头遍历,碰到key相同的就输出;如果不同,左边小就继续取左边,反之取右边。
可以看出,无论分区有多大,Sort Merge Join都不用把某一侧的数据全部加载到内存中,而是即用即取即丢,从而大大提升了大数据量下sql join的稳定性。
总结
本文介绍了SparkSQL中的3中Join实现,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。传统DB也有这也的玩法儿,SparkSQL只是将其做成分布式的实现。
本文仅仅从大的理论方面介绍了这几种实现,具体到每个join type是怎么遍历、没有join keys时应该怎么做、这些实现对join keys有什么具体的需求,这些细节都没有展现出来。感兴趣的话,可以去翻翻源码。
本文转载自:http://blog.csdn.NET/asongoficeandfire/article/details/535740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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